法制網記者蔡岩紅
  海關總署近日正式對外公開以《海關行政職權目錄表》為表現形式的海關權力清單,並取消和下放了7項行政審批項目,占海關在國務院備案的行政審批項目總數的1/3。
  簡政放權降低企業運營成本
  海關總署高度重視簡政放權、轉變職能工作,成立了由署長於廣洲任組長的簡政放權、轉變職能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了《海關總署黨組關於海關簡政放權、轉變職能的意見》。
  據海關總署新聞發言人、政策法規司司長兼改革辦主任陳旭東介紹,為使海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有序推進並取得實際成效,海關對執法和業務管理領域具有審批性質的管理事項進行了全面梳理和摸底核實,研究提出取消、下放、保留的處理意見;制定了海關2013至2015年取消和下放有關審批事項的時間表和路線圖。並配合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國務院法制辦修訂了《海關法》、《進出口關稅條例》,同步對23部海關規章進行了集中修訂。 同時對取消、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逐項改革管理模式,完善配套制度,取消事前審批,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目前海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取消和下放了7項行政審批項目,占海關在國務院備案的行政審批項目總數的1/3。
  僅加工貿易相關審批事項的取消,使海關的管理重心實現了由事前審批向事後實貨核查的轉移,提高了海關管理效能,降低了企業運營成本。目前全國共有2.6萬家從事深加工結轉的企業,僅這些程序性的剛性費用,初步估算就可節省十億以上的成本。
  全方位將海關權力清單公之於眾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推行權力清單制度、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等部署要求,海關總署組織專門力量,逐一排查了現行涉及海關的法律、法規、規章等文件共2558份,梳理出與管理相對人權利義務相關的進出口申報管理、進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監管、加工貿易貨物監管、進出口貨物關稅及海關代徵稅征收、知識產權海關保護、行政處罰等海關職權85項,涵蓋海關監管、徵稅、加貿、稽查、緝私、統計等9個領域,明確職權來源、執行依據等內容,形成條目清晰、規範統一的《海關行政職權目錄表》。
  為最大程度保障公眾的知情權與監督權,海關總署充分運用海關互聯網門戶網站、12360服務熱線、張貼公告等多種載體和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將海關權力清單公之於眾,主動接受社會各界廣泛監督,杜絕清單外權力違規行使,使執法主體“法無授權不可為”、市場主體“法無禁止即可為”。
  下一步,海關總署將結合全面深化改革,建立健全海關權力清單動態維護管理機制,及時、準確反映海關權力運行狀況,同時積極採取措施加強權力規制和風險防控,確保合法設權、合理分權、合規用權,切實將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  (原標題:海關總署曬權力清單下放1/3行政審批項目)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nxnwmcxoj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