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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新華社北京9月29日電 記者29日從民政部獲悉,民政部、財政部日前發出通知,10月1日起再次提高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
  根據通知,從10月1日起,傷殘人員(殘疾軍人、傷殘人民警察、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民兵民工)殘疾撫恤金標準、城鎮“三屬”(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定期撫恤金標準、“三紅”(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在鄉西路軍紅軍老戰士、紅軍失散人員)生活補助標準,在現行基礎上提高20%,農村“三屬”定期撫恤金標準在現行基礎上提高40%;在鄉老複員軍人定期定量補助標準在現行基礎上每人每年提高1200元,以上提標經費由中央財政承擔。  (原標題:國家再次提高 撫恤補助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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